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的一封信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22 17:44:00

尊敬的李局长:
您好!
今天,我作为一个商标申请人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给您写下这封信,希望您能在白忙之中了解一下这封信。不求盼复。只求心安。
我主要想向您反映的是打商标局咨询电话的问题。我们公司前两天申请了6个商标,有2个商标搞错了类别,想问下该怎么处理。我首先把电话打到了贵局综合处:88650000,我刚说一句“请问是商标局吗?”电话那边一个女士只说了8个数字:88651802,没有多余的语言,简练至极。让我不得不佩服,仅仅通过我说的几个字她就知道我要咨询什么?等我打到88651802,电话响了若干声后,终于有人接了,我说了来意,告诉我“我这里不负责,我这里不是收文处,。。你打申请处。”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声音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错事。而我还非常客气的说着:“咨询一下问题方便吗?电话方便告诉吗?”就这样一句话被顶了回来。为了解决问题,我不得不再次按下下一个电话,等我终于打通了申请处的电话88651858,当我问到是不是可以办理商标撤回,商标还没有受理,能否退费。这位在标局工作的专业的大姐,姑且称她为大姐,竟然告诉我:“这个啊,这个是财务的事情,关于钱的问题,你问财务吧,我给你个综合处的电话,恩,需要吗?。。”就这样我被推来推去,又推回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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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塑料袋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7 8:41:00

昨晚吃过晚饭,收拾完毕,就把几个耐用的塑料袋洗干净,空干水分,装在包里,以备不时只用。从6月1号的"限塑令"至今也有一个月多了。一个月来,自己也对使用塑料袋产生了种种感受。

曾几何时,手编制的菜篮子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方便至极的塑料袋闪亮登场。以前菜篮子时代不大有记忆,只是清楚的知道,生活中有了塑料袋,带来了很多的便利。
去超市,大大小小的物品带到收银台来结账。负责收银的小姐会把我购买的所有物品分门别类的装在不同的塑料袋里。有时候的买的多,就会多用一些塑料袋。有的重量大的物品还可能要再套上一个塑料袋。拎着就回家了。

去菜市场,瓜果蔬菜,油盐酱醋,都会给个塑料袋。当然也都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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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7 8:40:00

早上从家出来,在车站等车。今天的车不太好等,好不容易来了一趟。上车之后人真是不少。在我前面上车的是一个上了岁数的大妈。刚上车,还没有站稳,很快,一个小伙子就起身给大妈让座了。老人谢过之后就坐了下来。车行一站地,又上来一个大叔抱着孩子。这是旁边的一位年前的女士就给这个大叔让座。不远处还有一让座的。他们表现的都非常的迅速,没有丝毫的犹豫,也没有多余的言语。

我看了这一幕,心里挺感触的。谁说让座难?这些日子每天上班,总是接连发现让座的文明行为。心想,真的是要开奥运了,这文明礼让的风气也感染了每一个人。

近日有看到郑州拟规定乘客不给老弱病残让座将罚款50元的消息。广大网友对此褒贬不一。其实让座本来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变成硬性的条例规定,就上升到了法律约束的层面。乘坐公交车有各式各样的人,无法保证每一个人都有很高的道德觉悟和层面,所以也就无法实现每一个人来做出让座的行为,毕竟还有特殊的情况。所以我不认为不让座就罚款是一个好的策略。其实,生活中让座的行为是很多的。随着奥运会的临近,每一个公民的意识也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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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与商标的问题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3 9:38:00
根据中国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见下条款),基本上已经很清楚了,如果微软向我国域名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你注册的域名极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注册。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九条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域名注册审查上,基本依先申请原则(主要因为要审查被申请的域名,实质是否侵犯他人在先的合法权益很麻烦,这个流程留待出现域名争议时再处理更合理灵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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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3 9:28:00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 20日内,向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清书》;(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质押合同副本;(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的委托书;(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局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79条;《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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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注册为商标的问题——析“SHANGHAITA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3 9:24:00

某百货公司在第11类“灯”等商品上提出“SHANGHAITANG及图”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译为“上海滩”,是旧时对上海的称谓,尽管使用的是英文,但仍未改变其地名的含义,故依据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第(9)项、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申请人复审称,“上海滩(SHANG?鄄HAITANG)”不等于“上海(SHANG?鄄HAI)”。上海滩源自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繁华的上海外滩,“上海滩”这三个字所涵盖的范围已远远超过了“上海”所包含的地域、地理概念的范围。SHANG?鄄HAITANG作为文字是有显著性的,请求核准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合议认为,申请商标“SHANGHAITANG及图”的文字部分“SHANGHAITANG”是“上海滩”的英文音译。“上海滩”是旧时人们对上海外滩地区的俗称,同时也是一个有着特定历史含义的名词,其整体含义与作为上海市行政区划名称的“上海”不同。申请商标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因此,申请商标可以准予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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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费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7-3 9:23:00
商标代理费明码标价——中国商标注册在线讲诚信讲信誉
    国家商标局制定的基准商标代理费是每件800元(不包括到国家商标局的查询费、设计费),近几年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数量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少代理机构通过压低价格招徕客户,但代理费如果降低到600元以下,且没有足够的业务量的话,代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可能没法保证。当然如果业务量大的代理公司,通过规模效应,也是可以把商标代理费价格降下来的。选择商标代理机构与选择商品有相同之处,那就是不仅要关注价格,更应关注品质,最聪明的消费者总是选择性价比最高的商品与服务。
    只要不超过1500元,报价都有其合理性。对不同的代理机构而言,代理人的专业水准、完成的申请书式的质量、为客户提供的注册服务(包括注册前与注册后)是有很大区别的,无论运营成本还是给客户带来的价值都有很大不同,因此价格自然也就差异较大。价格过低的代理机构,必然会在服务内容上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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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好处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6-26 11:51:00

 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而当前在国内注册商标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当地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事务所代理。

    2000年国家商标局曾下发专文,要求原有旧体制下挂靠在各地工商局的商标代理部门与之完全脱钩。自此,所有的商标代理机构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专业的、完全开放的商标代理市场。

    即便如此,相信不少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还会犹豫:是自己直接去国家商标局申请呢,还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呢?基于大家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好处还没有足够的认识,笔者总结以下几条,以供企业或自然人参考。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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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尚需培训上岗 商标代理怎能不具资质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6-26 11:51:00


    从2003年5月前的149家到2005年年底的2317家,在商标代理市场放开后两年多时间里,在商标局备案登记的代理机构的数量翻了几番。数字显示,2005年的66.4万件商标申请当中,有92.8%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的。中介机构在促进我国商标事业繁荣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显而易见。然而,目前代理市场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却使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个行业中的众多代理机构能否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责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某知名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增加了人员负责商标事务,从商标申请到维权打假,甚至连商标监测都自己做了。“说实话,现在的代理行业太乱,人员素质太差,好多人基础知识都没有,就会胡吹滥侃。商标对企业很重要,实在是不放心交给他们去做,只能自己多投入一些去做了。”这位先生说。

  若干份对商标代理市场进行的调研报告不约而同地显示:目前整个行业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行业整体素质下降,难以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欺骗客户、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大量出现;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异地经营问题不断涌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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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努力在三年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作者:兰花草 日期:2008-6-13 11:12:00

中新网6月13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答问时说,国家工商总局将采取很多措施加快商标注册,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付双建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他说,提高商标审查能力,缩短商标的注册周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的年注册申请量大幅度增长,从2001年的27万件增长到2007年的70万件。这样就带来商标注册申请的积压和商标注册周期的延长。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快商标注册,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付双建还称,我们主要采取三个主要措施:一是增加审查力量。我们招聘了4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增加商标审查能力;二是调整内部机构,使内部机构运转更加顺畅,效率能够更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增加商标审查员年审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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